半夜去吃宵夜,看到討人厭的條子杯杯正在隔壁的攤子上賺錢,不由得想起了這句話。
我覺得這是在是一種奇怪的並存關係,如果政府希望杜絕攤販,就應該徹底掃蕩、強力掃蕩,一個都不要留。如果官員也喜歡半夜吃個宵夜,飽飽地上床睡覺,就叫這些混蛋不要來擾民,不要來影響我吃的情緒,也不要動不動來威脅騷擾這些攤販了。
或許要用時間來管理,晚上幾點之後,就好好讓人家作個生意吧... 紅單子一開,我看到周圍兩三攤的老闆一臉無奈把罰單錢平分了,心理覺得蠻機車的,就跟我自己吃罰單一樣。
這些廢渣三不五時來抓一抓,說不定吃個霸王餐,要要規費恐嚇一下,該要有人想法子治一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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