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4, 2009

邪惡電視台!

我從Google快取中複製出來的,意思是說有位年代的工作人員,指出公司讓災民的call-in、請託全成了垃圾


*
無聲哀號

八八水災,一場措手不及的苦難撲天蓋地而來,還無法消化所有訊息,只能眼睜睜看著人間煉獄不斷折磨那些良善人們。

原以為,可以本著職業上的優勢,盡點微薄心力,搶下飛快流逝的時間,也許在我們所不知道的地方,能讓一家人團圓過日。

早晨八點過後,一通天外飛來的Call-Out電話,讓我萌生上述希望;鄒先生在話筒那端懇求各方人士前往甲仙救援,一串地址在他口中像是不斷的祈禱般念著,我急著想打上完整內容卻聽不清細節,沒想到的是,我問出的話只得到這樣的回應「為什麼要打地址?為什麼要通報?民眾只是打進來和主播講一下而已啊!」不能明白,我們這麼做為了什麼,一份媒體應盡的道德又在哪裡,一間企業該負起的社會責任是否已經盪然無存。

無法理解的情緒持續,直到一小時後我懂了,原來我們狠狠的利用人民脆弱著急的心情,做為新聞內容的來源,原來我們狠狠的利用人民,做為免費記者報馬仔,好讓各位嬌貴的記者同仁們穿著美麗高尚的衣裳在安全無風雨之處遊走,在辦公室裡看著電視畫面做虛偽致極的電話連線,佯裝出急迫擔憂口吻。

接下去的每小時新聞,民眾依舊抱著一絲希望,也許能在我們身上看到奇蹟,盼望我們能迅速為他們發聲聯繫,可能再等一下下親人就會有消息傳回來,人們不斷Call-In,我們也死皮賴臉催促著快打電話吧,我們可以幫你的忙會幫你通報相關單位,事實是什麼,只是成堆寫滿名字電話地點的小字條躺在無人理會的桌上,四面八方的小小期盼,全成了沒有出口的垃圾;不能接受,我四處問著答案,只不斷得到一抹詭異的微笑配合一個“噓”的手勢,早上八點到下午三點,沒有人去理會過那些上過線哭泣拜託求求你的悲傷絕望。

多麼可笑,具有龐大聚眾力量的媒體,為了模仿為了收視為了效益,寧可背棄該有的職責反叛痴痴相信我們的群眾,不惜撒下漫天大謊,主播們信口開河裝出關懷神情,編輯們加派人手接聽電話,負責送出字幕的我們也不斷配合演出,送上Call-In電話吸引人們成為犧牲品,消費他們的悲痛踐踏他們的親人撕扯他們的等待,我們不斷質疑這般行徑卻只是對牛彈琴,無奈的悲哀之下,我們成了黑心企業共犯結構的一員,做了羞恥之事卻無法逃脫,淚流滿面卻無能為力,一齣齣噁心戲碼,還在上演,沒有資格大聲嚷嚷,因為明天後天的我們,仍繼續打鴨子上架強迫演出。

繼續違背良心吧,你們的無恥惡行會有報應之日。


文章一出,不久大概是被迫拿掉吧,不是真的就是假的! (廢話...)
而這個電視台,相信也已做出處置,如下:



各位同事:

莫拉克颱風給台灣帶來極大的傷害,我們作為新聞傳媒的一員,始終堅守崗位,全體動員,為觀眾服務。

但是我們其中一兩位的同仁,非但不能同心協力,反而以不健康的心態,錯誤片面的資訊,惡意攻訐我們的團隊,我們對於這些同仁的行為感到極度憤怒與不齒。

這些同仁的行為嚴重傷害年代新聞的信譽,也傷害過去一週在台灣各個災區努力藉著報導,搶救生命,守護家園的採訪同仁。

過去這一週,我們的採訪同仁停休,大家不眠不休,有人用雙腿爬過一段又一段崩塌道路、涉過無數湍急的泥流,挺進災區。有人上午採訪、晚上又徹夜搭車、轉車,從宜蘭一路奔進台東。有人為了提供觀眾災區的全貌,爭取登上直升機,而與死神擦身而過。高雄甲仙小林村的居民甚至訂了花送到公司,感謝大家的報導。

我們不敢說做得最好,但是心誠意堅。前天一位剛從災區回來的同事,紅著眼,回憶他與墜機的三位英雄最後的談話,他的淚水忍不住潸潸留下…….。

過去一週對災民是生死交關,對我們又何嘗不是生命裡無法抹去的記憶。

但是,

一兩位同仁「自以為是卻完全錯誤」的發言,全毀了大家的努力,也扭曲了大家的心意,

他們捏造了一個無法更正的謊言,

他們在我們身上劃了道無法癒合的傷口,

他們欠那些在前線拿命換新聞的同事一個道歉。

這樣的人,不配在年代。

(出處)



"這樣人不配待在年代" 我想大概是被fire 了吧
不過,從這封信中,並沒有反駁原文所指之現象,個人判斷,可能性極高!

原作者部落格,又發了一篇文章

表示這個電視台以及其高層,邪惡屬性可能高到將近滿點...

又發現一個該台主播提供一份PDF,想證明他們真的有呈報! 不過,並沒有解釋清楚

我們釐清幾個時間點,
網友指出,8/10 早上10點的call-in節目
延遲到8/11 早上六點才通報!

如果你指望我相信你們不是出包之後才去通報,你們也未免太拙劣了!
或者,其實你們以往、一直以來就是這樣欺騙觀眾...

而這位主播,舉了一個五四三例子模糊焦點:

看見A痛毆B
大家痛罵A豬狗不如
但你知不知道 或許B做了什麼事 才引發這場爭執?


幹!ㄅㄟˇ ㄌㄢ !!
請你講清楚、講重點!!

除非有新的事證佐證以上推論錯誤,否則該台被推定為邪惡成真

微軟本來就沒說要捐錢啊! 是以訛傳訛啦!

今天下午一堆朋友要我把MSN的小太陽拿掉,讓我思考:為什麼要放上去,又為什麼要拿掉?

原因是謠傳,大家掛著太陽,微軟就會為災民捐款,現在微軟官方出否認,證實沒有,所以大家就拿掉了

我覺得MSN是屬於個人的,要放個太陽好看,應該也沒關係吧?

而且,第一個請我掛上太陽的就是一個在微軟MSN服務的朋友,人家可沒說要捐錢啊!本來就是要為災民祈福啊?

本人作證,大家不要被混淆了!

Aug 9, 2009

幹!這個馬劉政府...

小弟不是法律人,但是台北市政府,欠繳中央健保局300多億費用一事,已被法院判決敗訴,聲請大法官解釋亦失敗,行政院長卻不追討,顯然失職

查到刑法中,關於公務人員瀆職的規定,有沒有反對黨的立委、法律人,檢舉或是按鈴控告啊!


刑法第四章 瀆職罪
第 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121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 122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 123 條 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第 124 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 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 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26 條
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27 條 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而執行不應執行之刑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28 條 公務員對於訴訟事件,明知不應受理而受理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29 條 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130 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33 條 在郵務或電報機關執行職務之公務員,開拆或隱匿投寄之郵件或電報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134 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我出運了! 我的貼紙在豪宅的文章裡!

溫馨感人,熱淚盈框啊!

我的赤貧貼紙,在朱大的文章裡啦!

季欣霈 Page1

感謝 Cheer相贈 !!

否則我還真不知阿霈有出這張單曲!

其實我的口味不是刻意要走Indie路線啦!只要悅耳、有意思就可接受啊,口味很寬的!

只是有些主流樂手、唱片公司也太鳥爛到了不如滅絕的地步!實在支持不下去啊... 錢難賺,倒不如來支持知道上進的獨立製作音樂。

回過頭來,我很喜歡阿霈!從以往夢露、阿霈樂團直到單飛,幾個時期都有留意到,樂風輕鬆俏皮、詼諧真情兼而有之,聽了覺得很青春啊,是很誠實的感情呢!

親吻我的Lady~ 我的Lady~ 我的Lady~
親吻我的Lady~ 我的Lady~ 我的Lady~


親親我的寶貝,有時騎機車都會順便哼哼呢!不過 "親愛的主唱的大人" 我還是比較不愛弦樂版,鼓聲重一點比較high啊!不過可以讓阿霈被更多人喜愛的話,我可以接受就是了。

這張單曲+寫真書,應該是在 "生活" 專輯出版之後吧,希望如書中所說,Page2 要趕緊出來啊!仔細比較了一下,幾張封面的演進,確實和最終成品相差了不少


不過我比較喜歡單曲的風格呈現




回過頭來,這本寫真書中,夾了一張單曲- "超級豬",明顯應該不是Super Man那種超級,而是超級豬頭的意思吧!





簡簡單單,筆記本少女隨手寫的風格呈現


封底的青蛙襪也很爆笑! 如果踩上一雙木屐一定更俏皮!


超級豬樂曲走青春動感曲風,高昂亢奮,不賴!
怎麼不收進 "生活" 呢! 奸詐!

Aug 7, 2009

莫拉克來襲,量販店大發財

颱風夜大概就是量販店、DVD出租店最賺!
去家樂福一看,麵包、泡麵、罐頭竟然被買光!




靠!這位弟兄,買電視當作買菜一樣嗎?

Aug 3, 2009

Toshiba TV Commercial

Toshiba 難得有這麼屌的廣告!
而且用了Crystal Castles 的電音!

Aug 2, 2009

脫焦也是種美 (Minilux)

從清晰到模糊,有點脫焦,也是一種美
朦朧的散景,讓畫面有種難言的立體感

97120015

97120014

97120016

稍微掩飾一下,對新相機的不熟悉,哈

隨拍 (Minilux)

97120001

大逆光下沒有爆掉,歸功於底片的寬容度實在高!

Aug 1, 2009

Pingu for baby~

今天拿到清煌的油飯和蛋糕,恭喜清煌、全子夫婦倆一次生兩個,一男一女一次搞定!實在太犀利了! 買了幾件Pingu 小童裝,等見面的時候就送給寶寶嚕